舉報須知
一、受理范圍
境內網站平臺上編造傳播的損害企業及企業家名譽的虛假不實信息。
涉及其他主體的網絡侵權信息,請通過 侵權類 舉報。
二、受理條件
舉報需由涉事企業或涉事企業委托的代理人提起。
三、填寫要求
應按照提示要求填寫舉報信息,提供舉報材料。請勿就同一事項重復舉報。
四、舉報處理
相關舉報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轉交青島市委網信辦依法依規研處、答復。
五、材料轉交
舉報主體提交的身份信息、證明證據等舉報材料將同步轉交負責審核研處的青島市委網信辦依法使用處理。
六、注意事項
1.舉報主體應對舉報事項的客觀性、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事實、偽造身份及證明證據。
2.不得在舉報內容中發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的言論,舉報主體承擔一切因違法留言行為而引起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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